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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水资源质量通报》为我省实施纳污红线管理及时把脉

发布时间:2014-10-01     作者:赵丽芸   来源:水环境监测处   点击量:816   分享到:

      为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强化纳污红线管理,使各级主管部门及时了解掌握陕西省重点河段水资源质量状况,针对纳污红线考核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自2014年起,《陕西省水资源质量通报》增加了涉及考核的水功能区、重要水源地及主要河流行政区界水质达标情况等内容,这使《通报》的针对性、时效性大大提高。

     《通报》在我省水文系统水环境监测成果统计、分析基础上,对全省水功能区质量状况、考核水功能区达标情况、重点水源地及行政区界河段水质达标情况进行了评价,从而能够更加全面地反映我省重点河段及重要水源地水资源质量状况,为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时采取减排措施、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饮水安全提供科学依据。

 

责编:张刚